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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纪 21 奇丰(国际)物业顾问就海外物业代理发牌详细会谈

世纪 21 奇丰(国际)物业顾问就海外物业代理发牌详细会谈

世纪 21 奇丰(国际)物业顾问行合伙人及执行董事Manci今日受邀出席香港电台第三台《Backchat》,分享对海外物业代理发牌及规管的看法。

 

今年18月间,消委会共接获106宗有关销售香港以外地方物业的投诉,比去年全年的 56 宗增加近九成。消委会建议,所有从事境外一手住宅物业的地产代理必须持有牌照。Manci表示同意消委会的建议,即在港销售海外物业的营业员应和本地地产代理一样受到监管,然而却关注到现存的《地产代理条例》未必能涵盖所有情况,因为海外物业销售涉及许多不同国家的物业,而各国又各有不同法例。举例消委会建议的7日冷静期,澳洲当地的条例则只有3日冷静期,在英国则完全没有冷静期规定。故很难在香港设立一套条例如监管所有海外物业销售。她亦同意香港部分海外物业的广告是有过分误导,故如当局有一套广告方面的守则让地产代理遵重是好事。

 

至于在港销售海外物业的营业员是否应该领牌,Manci原则上也是同意,但却质疑在培训和发牌上会有问题,始终不同国家有不同条例,没有可能销售不同国家的物业要领不同牌照。她只能设想会有一种「一般性的海外物业销售牌照」,持牌照者要遵从例如广告上的守则、物业资料认证上的守则,特别是售卖楼花的守则等。而获取有关牌照需要考试,她亦觉得是可以接受的。最重要是,考试及牌照制度,可以让海外物业销售的从业员质素有所保证,不像目前般「系人都可以卖」。她们公司作为专业的代理,绝对欢迎这个建议。

 

虽然目前大多数买家不能前往海外视察物业,但Manci认为这不是投诉增多的主要原因,因为网上睇楼已经十分方便。好像她们公司就在英国当地有团队,准买家有需要时可以与当地同事作视象会议,更了解物业的实际资讯。当然准买家因而会有很多问题会向代理询问,故代理以何种心态去让准买家决定是否购买才更关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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